上海南汇区原发改委主任家中搜出180万受贿现金

2013年01月16日15:09  新民晚报

  本报讯(记者宋宁华) 尽管已是六七年前的陈年往事,但当涉嫌受贿案发后,还是从家中搜出现金180万元。今天上午,市一中院上午开庭审理原南汇区发改委主任孙联生涉嫌受贿罪一案,检察机关起诉其涉嫌受贿金额高达279万余元,为多家企业承接工程发表“倾向性”意见收取“好处”。

  今天上午,53岁的孙联生被押上刑事被告席,只见他身穿绿色军大衣,对法官、检察官的讯问不急不缓地一一作答。

 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,孙联生涉嫌受贿的时间在2006到2007年期间,当时他担任原南汇区发改委主任,兼南汇城投公司董事长,共涉嫌受贿279.772万元。

  其中共涉嫌4笔受贿犯罪事实:

  第一节:受A公司的胡某请托,让其公司承接了原南汇区机关办公中心弱电工程项目,为此收受现金20万元。

  第二节:受B公司周某请托,让其公司承接了原南汇区机关办公中心幕墙工程,周某为此两次送上40万元现金。

  第三节:受C公司邵某请托,让其公司承接了包括南团公路,区委党校土建工程等,邵某为此送上200万元现金。

  第四节:受D公司请托,帮助其承接了原南汇区机关办公中心消防工程等,为此收受港币20万元。

  2012年,孙联生被逮捕,从其家中搜出180万元现金。孙当庭承认这些都是受贿款,事后,其家属又上缴了100万元受贿款。检察机关认为其有自首情节。

  在法庭上,孙联生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后三节犯罪事实均表示认可,但对第一节犯罪事实予以否认。而记者从法庭上了解到,正是因为这笔涉嫌款的行贿人举报,孙联生涉嫌受贿案浮出水面。

  此前在侦查阶段,孙联生对被指控的4节犯罪事实全部认可,但此次法庭上“翻供”。他解释道:“自己反复回想,确实没有收到这笔钱。当时帮这家公司完全是因为老领导请托,自己没有收好处费。过去承认是因为怕落个‘态度不好’,后来想到,态度好要在事实基础上,所以现在说明真实情况。”

  对于另3次受贿行为,孙联生全部承认。其中,对于受贿金额最高的200万元,孙联生回忆道,该公司总经理邵某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,因为自己2006年车祸骨折,住在邵某的宾馆休养,成为好友。后来邵某听说区政府有项目,就来向孙打听,孙表示:“你只要报名,凭你实力应该没问题。”为此,孙在工作小组会议上发表了“倾向性意见”,尽管本人没有直接点名C公司名字,却通过手下给予评标专家以“暗示”。

  2009年,听说孙联生要买房,邵某作为好友送上“贺礼”。“他让我用了再说。”但孙联生也承认,虽然没有明说,但和承接工程肯定有关联。

  孙联生的辩护律师翟建则表示,对于第一节被指控的犯罪事实,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孙受贿20万元。

  截至上午11时记者发稿时,该案仍在审理中。

(原标题:家中搜出180万元“好处费”)

(编辑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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